(一)
在大自然中,禽兽足爪践地,原始人则是手足赤露,攀缘行走。随着文明的发展,人类为了抵御风寒,防止刺伤,发明了鞋。最初的鞋只不过是裹在脚上的兽皮。我国大约在5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,便出现了经缝制的兽皮鞋。
“鞋”字,古代本写作“鞵”。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》载:“鞵,生革鞮也”,“鞮,革履也”。可见上古的鞋是鞮的一种,就是用皮制作的最初的鞋子。中古以后,鞋才成了鞋类的总称。
夏商周、春秋、战国时代,鞋已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用品。做鞋的材料有麻、葛、韦(熟皮)等。这一时期的鞋有屦、舄、履等。屦是用麻、葛或韦制成的单底鞋。《诗经·魏风·葛屦》:“纠纠葛屦,可以履霜”。此诗为缝衣女奴所唱。“纠纠”是纠纠结结,即再三修补。是说她们辛辛苦苦“为他人作嫁衣裳”,而自己却在隆冬之际,还穿着葛丝编成的破旧鞋子,又怎么能够践踏霜雪,抗御严寒!一般的屦是用麻绳编成的,为使其结实耐用,编制时须像现代编草鞋一样,边编过砸。所以《孟子·文公上》有“捆屦织席”的说法。据清代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引晋人蔡谟云,汉代以前,屦是鞋的总称,在《诗经》和《易经》中出现过的履字,均训作践,本是动词,足以为证。舄是复底鞋,就是在单底的屦下,另加一块木板作为重底,穿着它便于举行典礼时长久站立或在泥湿中行走。故《释名》说:“复下曰舄。舄,腊也。行礼之久立地或泥湿,故复其下,使干腊也”。古代以舄为贵,以屦为贱。详细记载周王室职官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儒家经典《周礼》一书,在《天官冢宰下》记述“屦人”的职掌时,首先是掌管王及王后的舄,其次才是掌管“外内命夫命妇”的屦。舄只能在朝觐祭祀时着用,而屦则是无时不用的。舄有三等,赤为上,黑舄、白舄次之。赤舄也称金舄,男子、妇人穿礼服时着用。舄与屦都有絇、繶和纯。 絇是鞋头用丝带穿结而成的装饰部分,好像后来的鞋梁。繶是鞋面鞋底相连之处以丝条嵌成的牙边。纯是缝于鞋口的上缘。按周代礼制,屦、舄的颜色要和裳的颜色相同,而且什么屦、舄用什么颜色的絇 、繶和纯都是有严格规定的。这些情况有的影响到后代。《文献通考》记载,南朝梁武帝肖衍天监年间(502-519年)后,诸王穿朝服时着黑舄,开国公侯伯子男等爵位“助祭郊庙”时着赤舄。因舄、屦为生活所必需,故还流传着不少故事。《汉武内传》载,元封二年(前109年)7月7日夜里二更之后,西王母自天宫降于大殿前,脚上穿的是“凤文舄”。另据载,汉朝中常侍“张让子奉为太医令”,本是个给皇帝治病的官,但他终日嗜酒,每当与人聚饮,便乘兴耍酒疯,掀开衣裳,赤露身体,作为戏乐,随后还弄混鞋子,使之颠倒,故人称为“乱舄”。
(二)
履,《说文解字》解释为“足所依也”,“从舟”。《玉篇》说:“皮曰履”。意思是,履起保护足的作用,形似船,用皮制成。履有带,称之为綦,屦没有带。在礼仪场合须穿履,平日家居则着屦。这是履和屦的区别。
古代有登堂入室必先脱履的礼俗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户外有二履,言闻则入,言不闻则不入。”是讲,门外若放着两双鞋子,说明室内已有两人,必须听到他们高声说话时才能进去。平辈或身份相等者之间,脱履后,在室内是否穿袜,悉由自便。但如同长辈或身份比自已显贵的人在一起,则不能穿袜,只须赤足。不然也是失仪。清·赵翼《陔余丛考》:“古人度地而坐,故登度必脱其履。……然臣见君,则不惟脱屦,兼脱其袜。”说的就是这种情况。据《左传·哀公二十五年》载,卫侯辄在灵台与诸大夫饮酒,褚师(职官名)声子,穿袜登席,卫侯大怒。于是声子战战兢兢地解释道:臣的脚有创疾,君主见了将要呕吐,所以不敢脱袜。卫侯听了这番话,不但毫无原谅之意,反而火上浇油,竟要砍去声子双脚。最后声子只行借故逃跑。由此可知,当时脱履去袜,在一定情况下,何等重要。后来这种用跣足表示礼敬的习俗,一直延续唐代,才被废止。至于西汉的开国元勋肖何,曾被高祖刘邦赐准“剑履上殿”,就是在朝廷晋见皇帝时,可不必解除佩剑,脱掉鞋子。那个时代,这确是一种极大的荣誉。
汉代的履,从马王堆出土文物看有“歧头履”,即履头为分叉状,前部有翘起双尖,墓主人穿的就是这种履。随葬女俑足上,也是歧头履,多为女性所著。此外还有丝线履、素履等。魏晋南北朝时有许多式样的履,男女可通用。南朝流行的“重台履”,十分别致,因其履底颇厚,可使仕女体态更显得修长,婀娜多姿。此外,还有分梢履、笏头履、五朵履、文履、聚云履等,有的沿袭到宋代。唐代在履的翘头装饰方面,多有发展,如金薄重台履、高墙履、勾履等,看来都是翘头各有特色的履。在唐代妇女中较为流行的履,一般履帮稍浅,履底稍薄,轻巧便利,多以罗帛、纹锦等为履面。甚为精细。元·伊士珍《琅嬛记》载,陕西“马嵬驿”一位老太太,拾到当年杨贵妃自缢时留下的一双“雀头履”极为华美,履口遍饰珍珠,并以削薄檀木为垫,香气袭人,长仅三寸。后来,老太太把它传给女儿玉飞。姑娘也将此履,视作“异宝”,从不肯轻易示人。学者考证,《琅 记》很可能是一部明人伪托的书,内容荒诞,多属无稽。贵妃遗履,或许纯是传说,但唐代已有供贵妇人穿用的豪华的“雀头履”,当是事实。自两宋经辽、金、元直至明清时代,履的形制,在继承中又有所发展。如明代出现福字履,端庄肥阔,古朴大方,履前头部缀饰的福字与曲线花纹,交相贯通,流畅自如,雅致协调。这种履清代仍在穿用。
(三)
汉武帝时齐人“”东郭先生”被朝廷征名为“待诏公车”,但在京中很不得志,时受饥寒,衣裳褴褛,穿着一双没有底的履,走在雪里,履“有上无下”,双足直接踩在地上,街上的行人见了都笑他,但“东郭先生”很平静地说道:“谁能履行雪中,令人视之其上履也,其履下处乃似人足者乎?”意思是谁能像我这样穿履走地雪地里,让人们看到上面是履,而下面踏出的却是赤脚的足迹?这一史料可使我们了解到古人冬季也是着履的。
《渊鉴类函》载,“南海”有一种“抱香木”质地极柔,经不住刀砍爷斫,乘其鲜湿,可从中间破开挖空制成履,“易如削瓜”。如待其干燥就变得坚韧异常,很难制造了。这种抱香木履特点是,肥大而轻,遇风可随之飘动。夏季穿能抵御湿暑气,颇为实用。西晋太康六年(285),扶南(今广西扶绥一带)进献武帝司马炎一百双。武帝虽深为“叹异”,但嫌它过于粗陋只命放置于“外府”,作为“方物”,保存了起来。这种“抱香木履”,不知道比现在的旅游鞋怎么样?另据《渊鉴类函》等书记载,南朝一位终生不仕的学者沈麟士,字云祯,待人宽厚,不拘小节。一天,沈麟士走在路上,邻人认定沈氏所穿的履是他的。沈麟士说:“是你的履么!”于是立即脱下来,光脚走回了家。过了几天,邻人找着自己的履,遂登门送还沈氏的双履。沈接过来却说:“不是你的履么”笑了笑,便轻易收下了。沈氏的雅量虽为世间所少见,但这件事,却可使我们联想到,当时人们的履,品式也许不太多,或者大同小异,否则怎么会一下子就错认了呢?
南宋理学家朱熹《名臣言行录》载,北宋杰出历史家司马光,为人严肃,不苟言笑。平日家居,也总是“正色危坐”,未尝不戴冠巾出入门户。走起路来,步伐轻重,始终如一。脚上的双履,即便穿的透了底,而履面却仍像新的一样。这则记述,好像有些言过其实,但它似可说明,在北宋时代,即使司马光这样显要人物穿的履,有的底部也不怎么耐磨。
履在文学作品中,也有不少反映。有的还以履为题材,进行讽喻。如晋·傅元写的《履铭》:“戒之哉!思履正,无履邪。正者吉之路,邪者凶之征。”意思是,人们所想的,应该是走正道,不走邪道。正道是通向吉祥的大路,邪道是遭受凶险的征兆。这些话,现在看来也是有一定道理的。
与鞋有关的还要提到屐。《说文解字注》载:“屐,榰(音支)也。曾两足榰以践泥也。”榰本总为柱脚,古用木,就是木柱础。这种木屐,通常由木扁(音骈)、系、齿三部分组成。木扁是底板一般是木的,系是底板上的绳,在底的前后有两个木齿,这样走起路来比较轻快,特别是便于雨天在泥地里行走。至于木屐的来历,还有一个传说。据南朝刘宋·刘敬叔《异苑》记载,春秋时,晋同公子重耳(即后来的晋文公),曾因国内之乱,外出流浪19年,回国即位后,对多年来跟随他同甘共苦的臣属,逐人进行封赏,但只有介之推(亦作介子推)拒不接受,隐居山中,敦请不出。晋文公无法,竟在山上放起大火,以为这样可以将他逼出来,但介之推却抱树焚死。事后,晋文公极为可惜,便将该树制成木屐,以作纪念。另据《论语隐义》载,孔子在蔡国时,底夜里被人偷了木屐。从这些记载看,晋文公时已能制屐,孔子也曾穿过木屐。据此推算,木屐的出现至少已有2500年了。
(四)
汉代以后,穿木屐者日益增多,《后汉书·五行志》载,东汉恒帝延熹年间(158-167),京都中年长的人都穿木屐。到六朝时,士族显贵穿木屐成为风尚。有的木屐,还有高跟。屐齿的高度,通常前后相等,约在6至8厘米左右,而高跟木屐,则是前齿低于后齿。它最早出现于南朝梁时。北齐·颜之推《颜氏家训》载,“梁朝全盛之时,贵族子弟……无不薰衣剃面,傅粉施朱,驾长檐车,(著)高跟齿屐。”可以想见,当时这些穿高跟木屐,涂脂抹粉的纨绔子弟,每天所过的奢侈生活。最初,木扁下两齿,是由钉子固定的,所以很易松动,尤其是高跟木屐,稍有较大磕碰,便可折断。随着生产发展,工艺逐步步改进,人们遂在楄上凿出榫眼,以便让屐齿的榫向上合于楄中,然后再用钉子固定,这样,屐齿就结实多了。这种木扁上可看见齿榫的,称为“露卯”;木扁上的榫眼不凿通,将齿椎插入孔,做暗榫的,称为“阴卯。”这种阴卯木屐,在东晋孝武帝司马曜太元年间(376-396年)就已经出现了。
在魏晋南北朝时期,劳动人民还制造出一种连齿木屐。其特点是木扁、齿和屐面全部以整块木头斫制而成,而无需原来的绳系。据《南史·宋本纪》载,武帝刘裕,自奉节俭,“性尤简易,常著连齿木屐”,每步行出游,“从者不过十余人”。可见这种木屐,不仅轻便而且耐用,所以这位朴素的开国皇帝才如此偏爱它。为加强木屐防雨和践泥的作用,这一时期还造出一种蜡屐。据《晋书·阮孚传》载,祖约生性贪财好货,阮孚生性酷爱蜡屐,二人各有所爱,但朋友们却难以评判出他们不同癖好的得失。一天,有人看祖约,正好撞上他在清点财物,祖约遮掩不及,就只好用自己身子挡着,十分狼狈;可是有人去看望阮孚,正碰上他在给木屐涂蜡,他还对这位朋友感叹:“未知一生当著几量屐(不知人一辈子能穿几双木屐)。”由此得知,两人思想境界,迥不相同,于是“胜负始分”。可见,当时蜡屐是可以自己涂制的。蜡屐比木屐防雨践泥的功用更好。还有一种双齿都可以拆卸的木屐,适于登山时穿用,即上山时去掉前齿,下山则去掉后齿,以保持人体重心的平衡。据《南史》谢灵运传中载:这位博及群书的著名诗人,每“寻山陟岭”,“登蹑常著木屐,上山则去其前齿,下山则去其后齿。”所以,人们把这种屐,称为“谢公屐”。
(五)
木屐可践泥,故有时人们也用它来践物。《晋书》王述传载,这位事母至孝的东晋尚书令,却是个急性子。一次,他吃煮鸡蛋,用筷子没夹起来,便大怒把鸡蛋扔到地上。鸡蛋旋转不止,他见此情景更怒不可遏,遂猛然跳下床,用屐齿践踏,又没踩着,于是扑向鸡蛋,用手抓起放到嘴里咬破,再吐到地上,才算出了这口气。
连齿木屐也好,露卯、阴卯也好,蜡屐也好,屐齿的强度总是有一定局限的,弄不好,就会折断。《晋书》谢安传载,前秦皇帝符坚统率90万大军,南下攻晋,江东大震。身任宰相的谢安组织北府兵力拒,在淝水大败前秦军。捷报传到建康(今南京、东晋京都)谢安正和朋友下围棋。他看完递送来的战报,知道前线已大获全胜,却“了无喜色,随手把它放在床上”,照旧下棋,好像根本没有发生什么事一样。那个朋友忍耐不住,问谢安:“战场上的情况怎样了?”谢安才从容回答道:“没什么,孩子们已经把符坚打败了!”那个朋友听了,兴奋得马上推开棋盘,跑出去向同僚们报告喜讯去了。过了一会儿,谢安起身回内宅去,此时再也压抑不住狂喜心情,当他跨门槛的时候,竟把木屐的齿碰断了,可他自己却没有感觉到。《晋书》本传,就这件事,说谢安是:“其矫情镇物如此。”“矫情”是故意违反常情,表示与众不同:“镇物”是遇到事情,能控制住自己,而不露声色。没想到屐齿不作美,出了谢安的“洋相”。
屐通常是指有齿的木屐,但也有草制或帛制的,即无齿平底的。三国魏明帝曹睿青龙二年(234年)魏大将军司马懿率军与蜀汉丞相诸葛亮所部在渭南对峙待战。但天不假年,诸葛亮竟病死在五丈原军中。蜀军诸将失去统帅,遂自烧营盘,准备撤退。司马懿得知消息,将率军追击。据《晋书·宣帝纪》载,关中一带,多产蒺藜,蜀汉军就在追兵必经的道路上,遍撒蒺藜,企图设置障碍。司马懿于是特派军士两千人,每人穿一双软材平底木屐,列队为前锋开路,使蒺藜全都扎到木屐底上,随后马步大队并过,一直追到“赤岸”(今天陕西汉中县西北),才得知诸葛亮确已死去。看来这种平底屐,还在古代战争中发挥过作用。
西晋时期,男女屐式曾有过区别。男人的屐前端为方型;女人的屐前端为圆弧型。但太康年(280年)以后,妇女也可以穿方头屐。正如《晋书·五行志》所说:“初作屐者,妇人头圆,男子头方。圆者顺之义,所以别男女也。至太康中,妇人屐乃头方,与男无别。”
因为按古代习俗,屐一般是在日常生活中穿用的,所以在重要礼仪场合,决不可著屐,否则将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表现。
(六)
靴,就是高筒鞋,源于北方牧民族。宋·高承《事物纪原》载,靴,“本胡服,赵武灵王所作。”赵武灵王好胡服,常穿黄皮短腰靴,后来靴腰加长,以供军愉穿用。但在雕塑北朝之前,汉人着靴的习俗,尚未通行,所以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》没有“靴”字。赵武灵王24年(前302年),进行军事改革,采取西北游牧人民的服饰,学习骑射,史称胡服骑射,。即把原来的大袖子长袍,改成小袖口的短褂,腰系一根皮带,脚上穿一双皮靴。这种衣服,便于骑马,走路灵活。中国历史博物馆里,珍藏着一双两千多年前的皮靴,当为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前后靴子的实物。
南北朝时期,随着不断瀑以战争,北方民族迁入中原,其服饰在中原地区渐趋流行,北方人所穿的靴,也渐为汉族民众所接受。那时的靴,仍主要以兽皮为面料,男女通用。《北齐书》载,一妇女,在汾河洗衣,有骑马人路过此处,偷换了妇人的新靴。妇人发觉后,使拿着旧靴,到州衙上告。并州刺史命人把住在城外的老太太们都找了来,当众提着靴子诈称:“有一骑马人,途中遭抢,被盗所杀,留下此靴,大家仔细看看,难道死者没的亲属么?”话音刚落,只见一老妇,走向前来,大哭说:“我的儿子,昨天去丈人家,穿的正是这双靴子。”根据这一线索,很快就抓市面上了偷靴贼。这说明,当时不仅妇女穿靴,而且靴无男女之分。但按照南朝的定制,官员穿礼服时,不能着靴,否则便是不敬。据《南史》载,宦官 蔑视朝廷,“学北人着靴上殿,无恭肃之礼”,所以近到指责。
唐以前,中原人在骑马时才穿靴,但自唐高祖顾渊武德年间(618年到626年)以后,上至帝王,下至庶人,平时也常穿靴。其时,为追求美观,靴的造型多的变化。靴本是高腰的,而从唐代开始,已出现矮腰靴,技料亦由皮制逐渐出现麻布或衬毡的。此外,在加一方面也日益考究起来,如当时已有极为精致的“绣花织文靴。”因唐代的靴,已十分华美,所以不再把它视为“胡服”,据《续事始》载,唐遂取消前代禁令,颁谕准许着靴步入殿省。宋·欧阳修《归田录》载,世称“长乐老”的冯道,有一天在中书省与同僚和凝闲话。何见冯穿一双新靴,就问:“大人靴子是花多少钱买的?”冯遂抬起左脚给和看,答:“九百。”和凝性情急躁,马上回过头来质问身帝的“小吏”:“我的这双靴子,怎么用了一千八百?”于是连声斥责。冯道又慢慢抬起右脚道:“这只也是九百。”引起一阵哄堂大笑。据此可知,五代仍可着靴上朝。
五代以后,靴子花样更加繁多,据晋人著作《邺中记》载,十六国时赵国君主石虎的“皇后”每次出行,有着靴骑马女官千人护卫,队列整齐,至为壮观,这些女官,每人穿一双“五彩织花靴”。此靴究竟是何模样,已无从查考,但就其命名可以想见,当是异常华丽讲究。
宋初,沿袭唐、五代遗制,仍许在朝堂上着靴。为此,宋太宗还特别赏予得中的士子靴笏。《渊鉴类函》载,太平兴国二年(977年),便曾诏赐新第进士“绿袍笏靴”。但自宋徽宗政和年间(1111年至1118年),又以朝堂着靴为轻慢,改制用履,这样持续了近50年,到了南宋孝宗乾道七年(1171年),才又恢复可着靴入觐的旧仪,并规定文武官分别按品级服色,在靴边加饰不同颜色的滚条、滚边,以示区别,如三品以上的用紫色滚条,五品以上用绯色滚边,七品以上用绿色滚边,九品以上用蓝色滚边。随着穿靴风气之日盛,自禁苑的妃嫔宫娥,下至坊间的歌会舞女,皆以着靴为美。宫中女靴,更是独出心裁,多以“织文”为靴腰,“风嘴”饰头,十分华丽。且以红色最为流行,为屯唐宋妇女爱穿色彩鲜艳的红色大榴裙有关。
(七)
在辽金、元时期,北方民族由多次驱骑南下征战,进而夺得全国政权,其习俗服饰,随之以更大规模传入内地。此睦有关靴子的记载,高丽式靴、颉嘴靴、鹅顶靴、毡靴等。但这一时期的靴子,一改织花绣锦之式,造型较为粗放简单,色彩一般与衣服相配。
明代,遵循唐宋旧制,帝王百官,后妃宫人,都可着靴。据《明史·舆服志》载,“靴以皮为之”,是皇帝的“常服”,“朔望(初一、十五)、视朝、降诏、‘四夷’朝贡,外官朝见”时,均可着用,但在皇帝着“通天冠服”或“皮弁服”参加大典时,是不能穿靴的,这种情况依制应着白袜赤鞋。群臣冠服则穿“白袜黑履”。文武官员着“公服”,较为正规,在“早晚奏事及侍班”、“朔望”、“朝参”等重要场合,都是可以穿用的。因此,靴虽在极其隆重的仪典上不能着用,但在一般“奏事”或“朝参”时,却是可以着用的,所以此类靴又称之为“朝靴”,其中以“朝方靴”为代表。这种靴子,靴底前部呈方形。明代靴 子的形制,通常以青缎子做面,下槽接头前头饰梗,三道皮子反缝,靴底共八层皮沿条,生牛皮为底面,底心用双抄纸垫衬,纳卧针正绱,平墙烫白千粉。此外,还有黑皮靴,是供宫人穿的;毛猪皮靴,是供官妓之夫穿的。当时,另的一种钉靴,是供文武字员雨天穿的。据《明史·舆服志》载,洪武六年(1373年)诏定,原先“百官入朝,遇雨皆蹑(着)钉靴,声彻殿陛”,掌官礼仪的“侍仪司”,遂奏请禁止。明太祖朱元璋于是传谕,百官雨天穿针靴,可在靴外再套上一双“软底皮鞋”待出朝脱去。灾确是一个解决殿堂噪声和泥污的好办法。但也不都是如此,还有特殊规定,即在“奉天、华盖、武英诸殿奏事”,必须着用“履鞋”。封建社会等第分明,按明代制度,庶人、商贾、衙吏、步军都不许穿靴,只能穿“皮扎革翕”,即在腿上另扎一皮筒子似靴非靴的一种鞋。而在北方寒冷地区的百姓,因生活需要,则许穿“牛皮直缝靴”。护驾的交尉和守门的力士,在当值时须着靴,但在外出时却只能穿皮扎革翕。
满族由北方入关后,其礼俗随之也取得统治地位。穿靴本是他们的民族传统,故自清朝执正伊始,就服饰变化而言,靴则日益成为全国人民的生活用品。但在辛亥革命后,仿照“正史”体例编撰的《清史稿·舆服志》,有关皇帝、皇后、文武字员等冠服制度中,却没有着靴的规定,这也许不是出于视“冠服着靴”为当然,就是由于疏忽。可是从其它史料中,我们了解到,清代的靴,主要有如下两种:首先是贵胃、显要穿的“官靴”亦称“朝靴”也是方头,底厚筒长,以缎为腰,很是舒适,着官服时用。其次是士庶穿的“尖头靴”。此靴 除前部外,造型与官靴大致相仿,只是质料有的较为粗劣。另外,老百姓穿的还有一种长筒革靴,满族男子冬季狩猎每着此靴,以牛或猪皮制作,不仅耐磨,而且保暖。(完) |